山东新闻网青岛讯(记者 陈帆)近日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规定,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、对口高职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,并在区、市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。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。体检医院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的身体进行检查,提出体检意见,供考生在选报院校(专业)时参考。
本次考生体检的依据是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 0 0 3]3号)(见附件)。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,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,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,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。考生参加体检的医院由各区、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,具体体检地点、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、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,考生须在本区、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。
高考和对口高职考生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:各区、市招考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---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---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---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---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---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,检查是否有漏填、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,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区、市招考办与体检医院联系复查。